“来源“:{ | |
“dissiveed_by“:“Discover的名称“,,,, | |
“discusiged_with“:“聚会的名称“,,,, | |
“确认“:“细绳“,,,, | |
“CNA_CHAIN“:[[ | |
“字符串初始CNA“,,,, | |
“字符串母体CNA“,,,, | |
“弦根CNA“ | |
这是给予的 | |
},, | |
在17年3月21日上午9:36,哈罗德(Harold)(美联储)写道:
>工作组提出了可用的格式
>https://github.com/cveproject/自动化工作组/blob/ Master/CVE_JSON_SCHEMA/DRAST- JSON-FILE-FORMAT-V4.MD
>用作CNA提交CVE信息的结构化格式
>一旦董事会接受了这一建议,就生效。
这部分在今天的董事会电话中出现:
应要求分配者作为最小示例的一部分吗?我会说是的。
分配者当前是一个电子邮件地址,应该是CNA名称吗?ID
说也许,否则有人将不得不将电子邮件地址映射到CNA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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